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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论坛原野户外阳光助学 → [注意]想当老师的各位注意了,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已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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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注意]想当老师的各位注意了,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已开始报名
关于开展2006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06年全区非师范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工作,由“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学籍管理办公室”(简称“学籍办”,设在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配合2006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05]6 号),参照《关于2005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理论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办{2005}]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2月上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6年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社会人员、院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人员类
(一)报名办法
2006年为了配合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和方便学员学习,分别进行两次相对集中的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具体时间见下)。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在培训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报名。报名程序是:
1、缴交费用:把应缴交的各项费用总数(费用标准见后)到当地农行或建行存入相应的存折:①农行:户名:叶发钦,帐号:20—009601100532254;②建行:户名:叶发钦,帐号:3375269980100823428.
2、缴交费用后务必向银行索取存款收条,保存好,并将其复印。学员将银行的存款收条复印后,将原件的左半部分保留,报到时交给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以便领取教材、资料及听课证并换取正式发票等;将复印件和原件的右半部分自己保存好作为交款的依据。
3、到银行交费后,即可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经工作人员验证交费的银行存款收条后,报名登记(以验证交费的银行存款收条为准)。确定自己参加培训和考试的时间,填写相关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分别将参加将两次培训和考试的人员报名登记情况统计后上报所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参加培训和考试人员名单(用电子表格制作)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区“学籍办”(设在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并根据“学籍办”的相关安排及时通知已报名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市教育局上报截止时间:第一次培训和考试人员名单于2006年1月20日前;第二次培训和考试人员名单于2006年6月20日前)
(二)培训安排
1、第一次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的申请人员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培训。
培训时间:2006年2月10日—18日。
培训报到:学员于2006年2月9日到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建政路37号)报到、填写培训登记表、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二寸一张。未交清费用的学员在报到时务必补交。
培训地点: 广西教育学院
2、第二次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该次培训、考试的学员注意主动询问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打电话咨询区“学籍办”。
(三)考试安排
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的申请人员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考试。
2006年3月12日安排考试。中学部分上午9:00—11:00考教育学,下午14:30—16:30考心理学。小学部分上午9:00—11:00考小学教育学,下午14:30—16:30考小学心理学。幼儿园部分上午9:00—11:00考幼儿教育学,下午14:30—16:30考幼儿心理学。
考试时,必须同时具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各学员在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否则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各考点均按国家正规考试进行管理,派出区级巡视员巡考。
考试成绩由学籍办通知各教育局。学员可以询问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打电话咨询区“学籍办”。

二、院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一)报名办法:毕业生直接到所就读的学校教务处报名,经教务处审核申请
人提交的基本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区“学籍办”,集体报名。
(二)培训组织:由学校与区“学籍办”协商确定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事宜并由学校通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安排与以上所述的考试时间相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待定。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49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收报名费:每人收报名费10元。教材、资料费:中学两科80元,小学两科50元,幼儿园两科50元。培训费:每科收125元。考试费:每科收50元。(合计:中学440元,小学410元,幼儿园410元)请学员根据所参加的项目确定交纳的总费用。
四、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者由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合格证。
五、咨询联系办法
区“学籍办”联系电话:0771-5629207(办公室, 传真)
区“学籍办”电子邮箱:gxjsxgb@126.com
区“学籍办”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阎富常  刘彩霞  任学宾。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
学籍管理办公室(代章)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发贴IP已设置保密 12/29/2005 5:3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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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在培训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报名”
条件是什么?

最美的风景,在路上
发贴IP已设置保密 12/30/2005 4:2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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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获得高校老师资格证了,自己祝贺一下!

BLOG: http://hi.baidu.com/walk66
发贴IP已设置保密 12/30/2005 10:3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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